對建筑結構進行加固前應先對該建筑進行安全評定,全面的了解建筑結構設計是否符合結構設計規范標準,構造措施、各種材料性能是否滿足《建筑抗震監定標準》的最低要求,對建筑進行一級鑒定, 若一級鑒定不滿足則需進行二級承載能力安全鑒定。
在進行二級鑒定時需采用結構構件的實際強度值,并根據計算結果對建筑進行承載能力安全判定,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構件采取必要的加固改造措施,提高建筑物的可靠性。鑒定是結構構件進行加固改造的前提,只有全方位的了解結構,對結構構件乃至于建筑整體有全方面的把握,才能更好的選擇加固方案,取得良好的加固效果。
結構體系整體效應原則
當對建筑進行加固時,不能單獨針對于危險構件進行加固處理,也應考慮當對該構件進行加固后其對整體產生的效應,比如對一棟樓房 某一層的柱進行加固時,其加固完后有可能導致整個樓層的特性發生改變,容易出現薄弱層,影響整個樓層的抗震能力,引起連鎖破壞。
在加固改造設計時應全面考慮單根構件對整體結構的影響,不能僅僅局限于單根構件加固后自身的安全性,而忽略了其對其他構件的影響。
隨著加固改造行業的不斷發展,對于結構構件的加固方法也越來越多,例如,當某建筑柱的抗壓強度不足時,可選用的加固方法有;增大截面法,碳纖維圍套加固等。
面對這些加固方法到底該如何選擇,就需要農據加固改造方法的優化原則。該原則主要參照現場的施工環境,加固方法的可靠性,加固方法的經濟合理性以及固后產生的經濟效益
選擇加固方案前應充分認知加固前結構的受力特點及加固改造后的受力特點,明確整體結構的傳力途徑,保證加固后原構件與加固部分的可靠連接,同時應考慮施工技術水平,盡量縮短施工時間,降低施工費用。 |